5月5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25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田伟介绍,居家办公期间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事宜,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员工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国家、社会及各行各业均产生了深远影响。受新冠疫情影响,劳动关系领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劳动关系矛盾逐步凸显。党中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特殊时期劳动关系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研判,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共担责任共渡难关。那么居家办公工资怎么算?下面就企业和员工非常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解答,与大家分享:
一、因为员工所在的居住区域、商务楼宇被封闭管理而居家隔离期间,工资怎么发?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故,员工因为政府实施隔离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其工资报酬。
二、员工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的,工资怎么发?
如因员工故意不遵守政府部门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被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的,过错在员工,企业可以不予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员工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员工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在居家隔离过程中擅自外出的,企业能否据此解除其劳动合同?
遵守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应履行的法律责任。如果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居家隔离中擅自外出的,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等,企业可根据规章制度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四、员工在居家隔离中,企业能否安排其居家办公或安排年休假?
除了第一种情形的居家隔离需要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外,其他情形的员工居家隔离,企业可以安排其居家办公、休年休假、轮休或者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进行合理处理,并将相应的处理方式告知员工。员工也应理解企业的难处,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五、企业与员工因为居家隔离工资发放等原因发生争议,一般会怎么处理?
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的劳动争议,需要企业和员工相互理解,都不容易。裁审实践中既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兼顾企业生存发展,因此一定会考虑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因素,因此员工不要轻易以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毕竟“保岗位、保就业”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