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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公司让员工无偿加班大扫除:无偿加班合法吗?

2022-04-25

红海云

2022年4月24日,广州一公司职员小唐在网上称,其公司最近出了一个新通知,要求员工在周五的下班时间无偿为公司进行大扫除。小唐表示公司方虽说是以自愿为前提,但实际却成为“被自愿”,因为不参与大扫除将会受到批评或影响工资。而涉事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进行的是团队拓展项目,以增强凝聚力为目的,后续将调整活动方案。

对此,专业律师表示,安排员工在下班时间做一些大扫除的工作,超出了原来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按照法律来说,应该给加班费;如果因为不想参加大扫除而被公司扣工资的话,那就涉嫌违反劳动合同和劳动法了,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崇尚奋斗无可厚非,但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谋求企业发展、塑造企业文化都必须守住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底线,应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激发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统筹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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