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21日发布消息,郑州市采取系列措施为企业减压、为就业者稳岗,截至11月底,共为全市13.1万家参保企业减征失业保险费共计7.33亿元。
据悉,郑州市积极开展2021年支持企业灾后重建稳岗补贴返还工作,简化流程,全程网办,共完成审批企业1625家,涉及补贴资金5907.6万元,稳岗人数27.84万人,有力维护了全市就业形势的稳定。按照“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有关要求,郑州市根据基金结余情况,最终确定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失业保险费。
此外,今年以来,郑州市失业补助金完成发放51.45万人次,发放金额近8.68亿元。郑州市本级累计审核通过缓征失业保险费企业1202家,涉及职工16.92万人,缓缴失业保险费2566万元。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中的一项比较重要的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在现如今这个社会中,无疑为人们提供了非常好的生活保障,那么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