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人社局称,为做好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政策退出的平稳过渡工作,天津市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受理范围仍然是2021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2022年新发生的失业人员不在受理范围内。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失业补助金”申请,或者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和各区人社部门服务窗口等渠道,提交失业补助金申请。
对于2021年已经申领成功、2022年仍有剩余期限未享受的失业人员,2022年可按政策继续享受待遇。
失业补助金是疫情期间,国务院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
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仍未就业
●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 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领取期限6个月。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享受。
如你满足条件,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的“电子社保卡”服务进行线上申领。
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下方卡片进入人社服务,在“电子社保卡”进行实名认证与申领。
第二步:成功领取电子社保卡后,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进行“开通地区查询选择”,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开通网上申领。
第三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核实或录入参保地、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
第四步:可选择人脸识别或电子社保卡密码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完成申请,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