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演示

产假期间员工可拒绝提前返岗吗?HR听听法官怎么说

2021-11-24

红海云

对于HR来讲,产假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管理场景和法律都是相当多的,这时HR就需要多积累一些案例来充实自己的知识库。那么HR你认为“产假期间员工可拒绝提前返岗吗?”不妨来听听法官是怎么说的。

1.产假案例简介

小思是某公司行政文员,202056日小思开始休产假, 515日,小思在妇幼医院顺利生下龙凤胎,升级成为新手妈妈。同年91日,因公司业务量急剧上升,小思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在电话询问小思身体恢复情况后,通知小思于914日返岗上班,小思向公司告知其生育双胞胎可以增加15天产假,认为产假未到期,提出927日假期满方可返岗。次日小思接到公司到岗的通知,要求小思在914日到公司报到。再次与公司沟通未果,小思坚持休完产假没有按照公司要求到岗。后公司以小思不服从公司安排、旷工等为由将小思辞退。小思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产假案例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思生育的是双胞胎,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可以增加15天假期,公司要求小思到岗的时间尚在产假期内,小思有理由予以拒绝。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向小思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3.产假案例法官说法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北京市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按照上述规定,北京市女职工正常生育均可享受128天产假,如有难产包括剖腹产、生育多胞胎的还可以按照具体情形增加假期天数。生产前开始休产假的,从正式休假开始起算,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孕假中的女职工提前销假返岗,不得因为女职工拒绝提前返岗而做出岗位调整、减少报酬等决定。

所以,HR你要记住:产假期间员工是可以拒绝提前返岗的。而企业也不能以此为由来辞退员工,不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赔偿员工相应的损失。


关于红海云

红海云是中国领先的新一代人力资源管理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核心产品红海HCM系统,打破传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功能模块数据割裂的局限,从核心人力管理、劳动力管理到战略人才管理,涵盖人力资源业务12大模块,百余项功能一体化布局。并通过红海云PaaS平台、Open API平台、自动化运维平台等底层数字化配套体系的赋能,让红海HCM系统拥有了业内领先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

迄今为止,红海云服务的客户已成功覆盖华北,华东、华南、西南地区市场,已有逾千家大中型企业借助红海产品获得领先的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能力,广泛分布于互联网、地产、金融、医药、教育,汽车、物流、新零售等行业,包括中国银行、保利物业、石药集团、以岭药业、科兴生物、中金珠宝、华宇集团、祥源控股、雪松控股、真功夫、中邮金融、影儿集团、比音勒芬、曹操出行等众多头部企业。

获取方案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