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试用期期间,很多企业可能会因为许多原因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企业在不了解试用期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就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之后可能要担负的法律风险就非常大了。所以,为了把控试用期员工管理,HR需要懂以下这些法律知识来避免企业陷入法律风险。
1.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因上述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承担证明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随便行使劳动合同的解除权。
否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即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即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履行的程序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使劳动合同的解除权,但该项权利的行使,用人单位也应要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
(1)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内向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遵守的程序:
①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③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在试用期内向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遵守的程序: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向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当先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法定程序,再履行上述第一款中第①②③项程序。
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满足的条件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若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行使劳动合同的解除权,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需明确告知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录用条件;
(2)用人单位需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考评,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3)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通知劳动者。
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需要赔偿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5.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之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法》不但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单方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情形,而且也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单方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情形。具体如下: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以上述第(一)项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受其它任何条件的限制;以上述第(八)项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劳动者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以上述第(二)至(七)项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通知,法律并没有规定采取什么方式,从举证方便的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
以上就是关于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重视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试用期内,还有很多细节和知识是需要HR去了解的,所以HR可以在我们的政策资讯以及专家解读专栏上了解更多关于试用期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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