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受伤理应得到工伤待遇,但如果是因为工作失误受伤呢?算不算工伤?在现代企业的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员工因工作失误导致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
案件详情
2022年7月16日,某公司因停产检修安排维修班职工吕某进行顶棚拆除作业。根据事后披露的事件细节,工段长刘某提前向吕某交代了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提供了作业所需的脚踏板。然而,吕某由于疏忽大意,在进行高处作业时未使用脚踏板,导致其站立的石棉瓦因老化破裂而承受不住重量,最终造成吕某从高处坠落,受伤严重。事故发生后,吕某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经诊断为右胫骨粉碎性骨折,并伴有多处挫伤。
事故发生后,公司在第一时间完成了工伤事故快报,并向相关部门备案了事故经过。经过人社局的调查和认定,当地人社局于2022年10月8日正式确认吕某此次事故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与分析
在分析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时,我们需要回归到《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根据该法规第十四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此可见,工伤的认定通常需要满足三个核心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此外,第十六条对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也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等情形。
(一)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的界定
案例中,吕某是在公司安排的停产检修期间进行顶棚拆除作业。拆除作业的时间和地点均为公司明确安排,且吕某的工作场所是公司的仓库,符合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基本要求。
(二)工作原因的分析
工伤认定的核心还在于员工是否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吕某的受伤直接发生在拆除顶棚的过程中,该作业是公司明确安排下的工作任务,因此符合“因工作原因”的认定条件。尽管吕某在作业中存在疏忽大意,未按照安全规范使用脚踏板,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过失行为并不属于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这说明,员工在工作中的过失行为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三)员工过失行为对工伤认定的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为了追究过失责任。因此,即便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的过失,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的基本条件,仍然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吕某的案例正是如此:虽然他因个人疏忽未使用脚踏板,导致事故发生,但这并不构成排除工伤认定的理由。
为什么工作失误认定为工伤?
吕某因工作失误导致受伤的案例之所以被认定为工伤,主要原因在于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核心认定标准,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同时,吕某的行为并不构成该条例第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认定工伤”的排除情形。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吕某在作业过程中未按照公司安全规范使用脚踏板,导致事故发生。尽管这一行为属于工作失误,但法律并未将员工的过失行为视为“不得认定工伤”的条件。工伤认定的本质是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的权益,而非对员工过失行为进行惩罚。
因此,吕某的受伤虽然与其疏忽大意有关,但仍然可以认定为工伤。这一认定也进一步强调了工伤认定的保护属性,而非对过失行为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