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的发放不仅仅是金额数目的问题,其发放时间和计税方式直接影响到员工最终拿到手的金额。年终奖发放是有技巧的。你知道年终奖怎样发放节税吗?
年终奖发放时间不同有什么影响?
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对税务处理有着重要影响。选择在12月发放,年终奖将被视为当年的收入,这意味着在来年的3月至6月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两种方式。而若将年终奖推迟到1月发放,则归入下一年度收入,相应的税务处理也延后一年。选择适当的发放时间,能够让员工更好地进行税收计划。
年终奖如何选择计税方式更节税?
在计税方式上,年终奖可以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单独计税是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依据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从而计算出应纳税额。这种方式对于年终奖较高而工资收入相对较低的员工非常有利。然而,对于那些平时工资较低,经过专项附加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零的员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则更加划算。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全年所得税的抵扣项目,达到节税目的。
如果年终奖相对较高,而日常工资水平较低,选择单独计税可能是一个合适的策略。例如,小A的年收入为10万元,他的年终奖为5万元。当采用单独计税时,需将5万元年终奖除以12个月,计算得出每月金额为4166.67元。根据月度税率表,此金额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因此,最终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0乘以10%减去210,等于4790元。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年终奖单独计税有几个关键临界点:3.6万元、14.4万元、30万元、42万元、66万元和96万元。若奖金金额超过这些临界点,可能会导致税率上升,从而出现实际到手收入减少的情况。
如果一个人的日常工资较低,在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零,或者年终奖与工资合并计算后的适用税率仍然很低,那么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进行计税显然更加划算。例如,对于小C,他的年收入为6万元,年终奖为2万元。如果各类可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总计为4万元,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后,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20000-60000-40000=-20000元,因此无须缴纳任何个人所得税。
为了实现最大化的节税效果,企业和员工需共同规划发放时间和适用的计税方式。通过合理安排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可以在单独计税与合并计税之间选择最优方案。尤其是对于跨越临界点的奖金金额,合理的规划能够避免由于税率提升而导致的税负增加。企业可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员工进行多样化的税务筹划,以实现整体节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