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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热门问题,全在这了!

2024-12-18

红海云

  非全日制用工,因其具有节约用工成本,灵活多样等特点受到许多企业的青睐,尤其是零售、餐饮、教育培训等行业,其非全日制用工的需求量非常大。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区别很大,很多人都不甚了解,所以,今天我们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最热门的问题。

  1.非全日制用工怎么算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用工薪资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超出八小时以外的1.5倍(非双休日)。双休日的按2倍计算,节假日三倍。

  3.非全日制用工能不能按月发工资?

  不能够按月支付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算,工资结算最长不能够超过十五日。

  4.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5.非全日制用工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全日制用工如果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是需要给二倍工资的。但非全日制用工就可以只订立口头协议,而不用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企业也不存在着二倍工资的风险。

  5.怎样解雇非全日制用工?

  企业可以随时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全日制用工,很多情况下,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企业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员工依据企业的法定过错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也是一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但是,在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下,企业只要不想继续使用这个非全日制员工,企业就有权随时通知员工终止用工,而且还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另外,即使企业存在着法定过错(比如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员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的员工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企业一样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6.非全日制用工有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全日制用工,企业是可以跟员工约定试用期的,而且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只要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或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都可以,这样子,企业可以享受试用期工资较低的优势。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就不得约定试用期了,企业无疑就享受不到试用期工资较低的优势了。

  7.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与多家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吗?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不具有唯一性,因此企业不能以劳动关系的唯一性来要求非全日制用工只能跟本企业来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全日制用工,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拒绝双重劳动关系。

  8.企业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购买社保吗?

  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只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而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

  9.企业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缴纳养老保险吗?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等,并不是企业的强制性义务,可以由从业者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

  10.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纳税吗?

  公司聘用非全日制用工照样需要申报工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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