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由公司在职工休完产假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的,用来保障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02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是?
生育津贴是职工(包括男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产假工资是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03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否兼得?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职工原工资标准?
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04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需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②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上月及产假期间处于参保状态且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③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地方规定有差异)
④需在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1日起1年内申请。
05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保险基金计发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的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人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职工依照生育或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06男性职工能享受生育津贴吗?
生育津贴是职工(包括男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标准低于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生育津贴自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并经审核后的次月起发放给用人单位。在未办理或者未符合条件办理生育保险津贴前,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发放生育职工的工资。
Part 1男职工不生育可以不参加生育保险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Part 2妻子生育丈夫可以享受陪产假(看护假)吗?
陪产假:丈夫陪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Part 3丈夫购买社保妻子能否享受社保中的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该规定,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照所在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执行。
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以下待遇之一,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一)已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
(二)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规定的费用,已享受此种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
07遇上这些特殊情况,怎么办?
Part 1单位问题多多,参保职工该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申领生育津贴待遇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的次月1日起1年内,径向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1)在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或假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经营未领取生育津贴且无承继单位;
(2)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
Part 2对生育津贴核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参保单位或职工对生育津贴的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重核申请,并视实际情况提供医学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