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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独生子女可享受带薪护理假:护理假多少天?

2022-09-30

红海云

9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和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到去年底,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883.68万人,老龄化率22.15%。2015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养老服务条例》。

此次对《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的修改,注重从制度层面为解决养老服务领域的重大问题提供保障,并结合省情实际作出适度前瞻的制度设计。

条例共10章86条,围绕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等方面明确权利义务。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对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条款内容进行了扩充完善。

一是加强设施规划,规定了新建住宅区和已建成住宅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配建标准,以及侵占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法律责任,鼓励对相邻住宅区的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资源整合。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合理、均衡布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二是突出家庭赋能,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五天的带薪护理假。要求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有需求的家庭成员免费提供老年人照料护理技能培训。

三是统筹服务资源,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推进覆盖城乡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邻里互助养老,鼓励老年人之间的互助服务;引导颐养住区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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