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衢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办法》对见习人员招募与管理、见习期限、就业见习补贴等内容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下面就带衢州市HR来了解一下该项人力资源管理福利政策。
1.就业见习补贴新政,HR需看申请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1)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遵纪守法,具有见习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3)有积极的求职意愿,并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
(4)当地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就业见习补贴新政,HR需看见习人员招募原则
(1)双困毕业生优先原则。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见习;
(2)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见习人员,不再安排进入见习基地就业见习;
(3)当地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原则。
3.就业见习补贴新政,HR需看就业见习管理
(1)人力社保部门向社会公布见习基地与见习岗位名录,原则上见习岗位数不得超过见习基地在岗职工总数的30%,且所提供岗位须为见习基地本单位岗位。
(2)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或者其他保险。
4.就业见习补贴新政,HR需看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人员和见习基地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见习协议。见习人员因落实工作等原因确需解除的,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基地,做好交接后可解除见习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解除见习协议:
(1)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无故连续缺勤3天或累计缺勤5天以上的;
(2)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3)由于见习人员过失给见习基地造成一定损失的。
事实上,衢州市就业见习补贴新政中还有许多需要HR去了解的,比如就业见习人员的条件,其实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由此可见,并不是每个地区的人力资源管理福利政策都是一样的,HR需要根据自身企业注册所在地来认真了解相关政策,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的相关权利不受侵害,同时也能帮助企业更好地在当地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