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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就业见习补贴,HR知道网上办理与窗口办理的区别吗?

2021-04-19

红海云

对于想要申请佛山市就业见习补贴的HR来讲,除了了解基本的补贴对象、补贴条件、申请材料、补贴标准和期限外,最重要的就是要知道申请的相关渠道了。一般来讲,随着数字化科技的发展,现在大部分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很多都是通过网上渠道来进行办理的,当然也有一些是通过到线下窗口进行办理。因此,今天我们整合了一篇关于佛山市就业见习补贴线上线下办理的相关流程,HR可以看一下,以便之后在申请时可以快速选择对应的渠道。

佛山市就业见习补贴.jpg

1.佛山市就业见习补贴线上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可先在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网上进行业务申请。

2)网上预审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在系统进行退回操作,预审结果将会以短信形式通知或可通过登陆本平台查看。

3)复核

通过预受理的,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4)终审

区或镇(街)人社部门对预审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终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审批人按要求在《就业见习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

5)核定划拨

区或镇(街)人社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2.佛山市就业见习补贴窗口办理程序

1)申请

见习基地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核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复核

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4)审批

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就业见习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并报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5)公示

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6)核定划拨

财政部门对《就业见习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

对于佛山市就业见习补贴的两种办理流程就是这样,希望能帮助到就职于佛山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HR们,快速整理办理资料,同时择优选择办理渠道,完成该项补贴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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