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演示

许昌以工代训补贴政策,HR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2021-03-29

红海云

20206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发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预人社办〔202043号),明确在河南省扩展以工代训补贴范围。同年7月,许昌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工代训工作推进会议,明确以工代训有关工作事项。那么,HR能从“许昌以工代训补贴”这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有关事项中注意哪些内容呢?

许昌以工代训.jpg

1.HR注意:许昌以工代训补贴与其他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1)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合格证的700元、A类的1440元)不得重复享受

2)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的企业职工(中级工5000元,高级工12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3)与失业保险金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4)与企业职工脱产培训补贴(发放培训合格证标准1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按原有政策已落实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不得利用原有职工身份享受二次补贴。

2.HR注意:许昌以工代训企业提供材料

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三份,人社、财政、公司各存一份。

1)企业以工代训申请报告

2)提供主管部门证明,证明是否属于五类企业、证明是否受疫情影响(原则上20201月底前注册的公司)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企业注册名称、账号、开户行地址;

5)提供上月份的企业的人员花名册以及人社部门同意(许昌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

6)提供发放企业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停产停工企业还需提供上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通过公司负责人直接发放现金或利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给职工个人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3.HR注意:许昌以工代训补贴全市统一受理办结时间

1)全市各级要提高审核发放效率,做到随报随审,不得设定集中申报期和资金拨付期。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全市统一于8月初受理5-7月的以工代训补贴,11月初受理8-10月的以工代训补贴。

2)企业可直接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由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机构具体承办),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社部门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向企业拨付资金。

4.HR注意:许昌以工代训关于强化资金保障监管

各企业必须真实上报信息,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

各级人社部门要统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加大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保障力度,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监管机制,及时向社会公示享受政策的单位、额度等情况,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对违规使用、骗取套取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惩,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就是HR在了解许昌以工代训补贴政策要重点阅读的注意事项。那么,HR一定注意,在申请以工代训补贴这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时,要坚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精神,同时也需要细心,这样才不会导致出错而让企业背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获取方案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