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海底捞发布公告称,在检讨其门店的经营表现后,集团决定调整门店扩张规划决策,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逐步关停300家左右客流量相对较低及经营业绩不如预期的海底捞门店,其中部分门店将暂时休整、择机重开,休整周期最长不超过两年。海底捞同时表示,公司不会裁员并会于集团内妥善安顿该等门店的员工。
海底捞并表示,本次计划关停的门店经营未达预期主要是由公司2019年制定的快速扩张策略所导致的,具体表现在部分门店选址出现失误,组织结构变革让各级管理人员无法理解且疲于奔命,优秀店经理数量不足,过度相信连住利益的KPI指标,以及企业文化建设的不足。
如果公司倒闭了需要解散、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员工怎么办?
一、公司倒闭了员工怎么赔偿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
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