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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务员、企业高管等人群将建诚信档案:诚信档案是什么?诚信档案有什么影响?

2021-11-09

红海云

2021年10月1日,《南京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其中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提升工程明确,在公务员、企业高管、律师等重点职业人群中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扩大归集领域和范围,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档案。到底诚信档案是什么?诚信档案有什么影响?一起来看看具体政策——

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诚信南京建设,有力促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由实践探索向系统化建设、由重点推进向示范性引领转变的重要发展阶段。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我市持续实施诚信南京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展现新面貌。2017年,入选首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2018年,承办全国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观摩培训活动;在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案例征集评选等活动中多次获奖;城市信用监测指数在全国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名列前列,信用工作在全省考评中保持领先。

组织推进机制不断优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33个增加为53个,各区、各市级有关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不断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工作运行体系总体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列入各区、各市级机关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和“真抓实干”专项奖励举措。

法规与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制定《南京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务诚信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化建设。各区、各有关市级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在信用信息管理、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信用惠民等领域出台政策,分层次、分行业建立健全了信用制度体系。

信用平台建设日益完善。全面完成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转换工作。建立完善市区两级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设立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服务等功能模块。加强与国家和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市级部门及各区信用办的平台对接与数据共享,累计实现68个市级部门、11个市级公共服务单位以及452个区级部门的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归集数据量达19.13亿条,约占全省归集总量的24%。

信用监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信用审查报告应用覆盖财政资金申请、评优评先、年度审计等12个领域。23个涉审市级部门278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容缺受理”。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制改革,江北新区、江宁区等地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先建后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建设施工等40个领域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开发信用联合奖惩支持系统,对接建设、交通等市级部门的业务系统,“十三五”期间累计实施联合激励13982次、联合惩戒1951次。开展信用修复公益性培训,覆盖企业超过4000家,全市信用修复子系统受理申请超过9000条。

信用便民惠企取得积极进展。推动信用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平台区块链电子证照系统。公共信用信息自助和人工查询功能覆盖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全天候便利查询服务,累计信用查询超过9.7万次。深化“市民诚信卡”激励工程,在文化、旅游、出行、金融、医疗、租赁等场景持续拓展,26372位“诚信好市民”得到激励服务。推广“信易贷”等信用融资产品,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其中“银税互动”累计发放贷款783.8亿元,惠及9.42万户纳税人,“宁创贷”累计发放信用贷款444亿元,获贷企业超过3.8万家。

信用经济探索初见成效。积极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工作,促进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对2337家企业开展公益性信用管理培训,创建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4家,市级示范企业283家,较“十二五”末期分别增长71%、63%。全市信用服务机构达75家,约占全省的20%。出台《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试行)》。全市拥有信用管理师792名(助理信用管理师641名、中级信用管理师151名),约占全省的16%。率先在“信用+家政”“信用+货运”等领域推广市场化APP,以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行业发展标准。

“十三五”时期虽然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阶段以及人民群众期待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有待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推进不均衡,“信易+”应用领域和场景仍需拓展,信用服务市场需加大规范力度,诚实守信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面临形势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市场主体守信履约、相互信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推动我市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高地,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实现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

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赋予了新内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进一步发挥在服务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立良好社会信用秩序和环境的期待,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形式,形成运行高效的诚信规则,有效降低社会运行成本,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了新任务。聚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美丽古都,需要更加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将促进诚信科研的社会氛围营造,赋能科技创新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各类要素集聚和辐射能力;将进一步拓展信用在社会领域的应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人居品质和群众幸福感;将创新信用治理模式,推动市域治理和服务更加精准化、精细化。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把握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发展新阶段特征,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以信用法治、信用数据、信用产业三大体系建设为核心,筑牢信用高质量发展基石;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全面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为重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信用惠民长效机制建设、“信用+民生”为抓手,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强化诚信文化建设、积极探索信用治理和区域信用合作路径,激发城市发展和创新活力,为奋力建设“强富美高”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南京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夯实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信用建设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维护社会主体合法权益。加大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持续升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打造有效衔接国家、省、市、区的公共信用信息枢纽,不断提升社会信用建设支撑能力。

——系统推进,共建共享。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积极参与,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政府和市场有效协同机制,形成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格局。

——拓展应用,便企惠民。将信用作为各类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基础,让市场运行和社会管理更有效率。以需求为导向,推动信用产品和服务在政务、商务、生活等场景中落地应用,让企业和个人享受信用带来的优惠和便利,实现信用让城市更美好的愿景。

——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在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场景拓展等方面,加强不同部门、领域、区域之间的紧密配合,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区域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加强新理念、新技术融合支撑,推动信用服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互促、共同发展。

(三)建设目标

“十四五”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总体布局和统筹能力更为完善。社会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不断增强,信用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显着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覆盖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更深融入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信用服务业不断壮大,便民惠企服务更加丰富,社会知信、守信、用信氛围更加浓厚;作为诚信中国建设的种子库、创新港、试验田,建设创新力卓着的全国信用标杆城市,为2035年全面建成诚信南京奠定坚实基础。

——争创信用基础新标杆。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制度规范在我市全面落地,信用管理全面实现制度化、目录化、清单化。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信用信息质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报送率、合规率和及时率均高于国家和省要求,有力支撑各级各部门信用监管和服务。信用服务产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信用信息和产品在经济社会中得到广泛应用,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超过35家,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超过380家,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争创信用应用新标杆。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快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便企惠民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更加精准高效。到2025年底,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应用更加便捷、高效,信用审查在政府履职中全面应用,各领域各行业全面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市场主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比例低于1%,全市信用贷款余额超过5000亿元。

——争创诚信环境新标杆。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诚信文化品牌,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的诚信教育,推动诚信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提高信用知识在全社会的普及度。推动信用建设试点,辖区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一区一特色”格局,建设诚信园区(街区/社区)10个以上。深化长三角信用建设示范区信用合作,发挥在南京都市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宁镇扬信用建设一体化。

三、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一)深化政务诚信建设

积极发挥政务诚信建设的表率和导向作用。全力打造“阳光政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推动其他行政行为信息上网公示,不断提升信息公示数量和质量。强化政务诚信监督,加强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信用档案全覆盖;加强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债务融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建设,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治理,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开展区域政务诚信监测和第三方评价,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不断提升公职人员诚信履职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信用知识竞赛、政务诚信宣誓等形式的政务诚信主题宣传活动。

(二)强化商务诚信建设

重点建设商务诚信,促进市场环境优化。持续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监管效率。加强行业信用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商贸流通、工程建设、金融税务、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重点领域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不断增强诚信意识,提高诚信水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履约,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提升信用能力,防范信用风险。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积极作用,依法依约开展市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开展信用协同监管,推进行业信用建设,提升行业整体信用水平。

(三)加快社会诚信建设

持续强化社会诚信建设,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加强重点职业人群信用建设,健全公务员、企业高管、律师、会计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房产经纪等人员的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科研、劳动保护、生态环境、知识产权、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信用管理,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引导社会成员知信守信用信,不断提升社会诚信水平。

专栏1 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提升工程

在公务员、企业高管、律师、会计审计税务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房产经纪等重点职业人群中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扩大归集领域和范围,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档案。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在企事业单位员工招录(聘)、职业人群执业、高管任职、公务人员调任选任、后备干部提拔、评优评先等有关环节中的应用,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广泛开展职业诚信教育,积极宣传诚信典型。建立信用告知、约谈、承诺以及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等机制,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切实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的重点职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失信约束措施。

(四)提升司法公信建设

不断完善司法公信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基础,大力推进法院公信、检察公信、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司法执法执业人员信用建设。推动司法机关不断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司法公信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推行“阳光办案”,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增强主动性和时效性。强化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互动协作,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

四、建立健全信用基础体系

(一)持续优化信用建设法治体系

坚持依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充分发挥其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快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深化落实其他法律法规涉及信用的条款规定,推动在相关地方性法规制(修)订中设置信用管理措施条款。做好信用法律法规宣贯解读,加强各级各部门落实情况监督。

健全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强化市级部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规范完善失信约束措施,准确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严格履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程序。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信用信息管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奖惩、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制度,做好与法律法规的衔接对应。

建立健全信用标准规范。加强信用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在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信息管理的标准规范,发挥标准化在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中的引导性作用,建立完善我市配套信用目录清单、指标体系等,增强制度可操作性,推动各级各部门信用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推动完善信用建设数据体系

持续推动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打造全市公共信用总枢纽,树立大系统、大构架、大数据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要求,按照“集约建设、资源共享、特色发展”的原则,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信用南京”网站升级,全面对接国家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加强信用信息系统与部门业务系统、场景应用系统等的互通互联、协同互动。坚持需求导向,以社会化服务为目标,结合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全面提升平台支撑信用信息查询、数据治理、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画像、信用惠民便企、信用监测预警、工作考核等应用服务能力。大力推进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功能模块)建设,实现行业信用信息自动归集、信用状况自动评价、监管措施自动匹配。支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创新小微企业征信服务模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融合应用。

专栏2 信用信息平台提升工程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迭代更新。推进省市信用信息一体化建设,实现省市区三级信用数据协同归集、集中治理,基础应用统一规范。大力拓展南京特色应用,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多规合一”平台以及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贯通,与国家和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调用,完善信用档案系统,开发自动评价、自动分析、自动预警功能。完善“我的南京”APP、“信用南京”网站等信用服务窗口,为政务服务和全社会提供综合智能信用服务。

加快提升公共信用数据质量。依照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省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及我市地方性法规,以需求为导向迭代更新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使用规范性、科学性。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加强纳税、社保、供水、用电、用气等信用信息归集。实行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信用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全流程记录、全过程跟踪。建立数据质量管控标准规范,加强对数据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连续性、覆盖率、关联率、重错码率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完善信用信息归集通报制度。

全面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完善信用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部门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信用信息流转效率。探索建立直接调用全国、全省信用信息的机制,实现数据回流赋能。研究建立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信用南京”网站和“我的南京”APP等渠道自愿申报资质证照、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按照我市政务数据开放要求,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分类有序开放,编制信用数据开放目录清单,优先共享与民生保障相关的信用数据,推动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的授权调用,拓展数据共享使用范围。鼓励市场机构探索信用数据公益性、增值性开发,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深度融合应用。

强化信用信息安全保障。加大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落实信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防护。完善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加大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力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严肃查处违规泄露、篡改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取不法利益等行为,切实保护市场主体权益。

(三)深入构建信用服务产业体系

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力量。研究制订专项扶持和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公信力强、市场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服务机构进行信用风险的分析、监测和预警,为政府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鼓励成立信用行业联盟等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增强行业凝聚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其对其他领域行业组织信用工作开展的指导和协助作用。

提升信用服务产业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以各类应用需求为导向,加强公共信用产品与市场信用产品的整合,应用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联合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用产品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校等设置信用管理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企业等建立校企合作的信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信用管理人才。

加速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在信用监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奖励补贴和扶持政策投放等业务中使用第三方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高新园区、产业园区引入信用服务机构,为园区管理、入驻企业提供定制化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各大行业组织和产业链核心企业与信用服务机构联合,研发具有行业特色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并推广应用,助力行业做强做优、融合发展。

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发展。推进信用服务机构信息申报,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对信用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和失信惩戒,建立信用服务机构退出机制,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秩序。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自身信用建设,鼓励其自觉确立行为准则,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公正性和独立性。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探索引导信用行业组织制订并推行行业规范,建立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编制行业统计报告,有序推动宣传培训、质量评价发布等工作,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公信力。

五、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创新事前信用监管

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有序推进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等告知承诺制,编制相关信用承诺事项清单,规范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形成格式化标准记录。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南京”和有关部门门户网站在线承诺,并向社会公示。将信用承诺履约状况纳入信用档案,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开展信用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依托入职在职升职培训等活动,在各类职业人群资格准入、专业评价、职称评定中,强化职业道德诚信教育,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管的信用培训。进一步拓宽信用报告应用领域。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专项资金扶持、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公务员调任录用、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中,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信用信息查询,鼓励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二)加强事中信用监管

强化监管全流程信用信息记录与应用。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重点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档案。鼓励市场主体自主自愿申报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作出公开信用承诺。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和完善行业信用评价模型,规范开展信用评价,为行业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综合应用“通用+专用”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加强企业信用风险预警,在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根据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措施。

(三)完善事后信用监管

规范开展失信行为认定,依法依规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推动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启动提示约谈或警示约谈程序,督促失信市场主体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约谈记录记入部门业务系统并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规范失信惩戒措施应用领域、范围、时效,形成闭环管理。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规范执行国家和省的信用修复条件、方式和程序,引导失信市场主体通过整改失信、信用承诺、接受培训等方式修复信用,对修复状况进行记录和更新。

六、推动信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一)以信用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积极推进诚信守法市场建设。推动信用赋能市场监管,做好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措施协同,提升监管效率。促进“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市场准入和退出、项目建设和运营等多方面,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为企业提供便利。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宁满意”品牌优势,对诚信市场主体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引导市场主体守法履约诚信经营。推动公共和商业资源向优质守信企业倾斜。对诚实守信企业,在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支持、资质等级评定、表彰奖励、公共资源交易等过程中提供绿色通道、优先考虑等优惠便利。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采取增加项目合作机会、优先推介、定制服务等措施,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氛围。

(二)深入开展“信易贷”服务实体经济

积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使用,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信用信息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拓展服务对象范围,增加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大力推进“信易贷”平台线上线下业务融合,深化信用贷款产品和流程创新,进一步优化功能,提升融资体验。推动“南京金服”平台、江苏省信易贷平台南京子平台、“我的南京”APP金融超市互联互通,实现客户融合、数据融合和业务融合。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入驻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平台获取融资支持。充分发挥南京企业征信平台在涉企数据归集、联通、治理、应用中的作用,为“信易贷”工作开展提供增值服务和技术支撑。

(三)积极推动信用赋能产业发展

加快发展信用经济,发挥信用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促进产业要素加速集聚。积极推进创新要素集聚,探索科技创新全流程、全要素的信用管理和为创新创业企业增信新模式,为创新创业提供信用服务支撑。支持双创基地、孵化器、开发区、保税区等园区开展信用管理和服务创新。积极推进优质产业要素和优质客户资源的集聚,探索信用管理和服务在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应用,开拓“信用+产业”的新路径,提升产业发展的规模和质量。积极探索信用管理和服务在产业链提升自主可控能力中的应用,助力产业链的强链补链。

专栏3 人才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工程

提升信用为人才服务的水平,助力紫金山英才计划实施。探索开发职业信用报告,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将职业信用报告作为人才选拔、职位晋升的重要参考,让信用成为促进人才有序流动的“硬通货”。支持有关部门和产业园区设立诚信人才库,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人才实施入库管理,在住房租购补贴申请、积分落户、场地设备租赁、招引需求匹配等场景中予以优惠便利;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具有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推出“人才信易贷”产品。鼓励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各类人才服务机构以发放手册、举办论坛、开展培训、政策咨询等形式,组织实施多样化的人才信用宣传和辅导活动。

(四)深入开展企业信用管理示范

持续开展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引导企业按照相关信用管理规范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加强政策引导,探索在行政审批、项目支持、金融信贷、评优评先、资质资格认定等方面,给予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更多优惠便利。加强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对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复核评价,未通过复核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再列为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加强示范作用发挥,加大对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全市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七、推动信用增进民生福祉

(一)大力拓展信用惠民领域

加强民生领域信用激励场景建设,以政务服务、创业就业、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生活服务等群众日常接触领域为切入点,以实现更低成本、更多获得感为目标,让信用状况良好的市民享受绿色通道、费用减免、定制服务等优惠和便利,充分释放信用红利,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鼓励信用惠民市场服务供给,依托“我的南京”APP为市民和各类市场服务机构参与信用惠民提供有效渠道和公共服务,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服务机构积极为信用状况良好的市民提供多元化优惠便利。以消费领域为重点,大力推广信用惠民服务,创新消费模式,让信用状况良好的市民更易获得优质消费体验,扩大消费需求。

专栏4 信用惠民重点领域

公共服务领域:

证件办理、就业创业、职业资格、司法服务、医疗卫生、公共交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

市场化服务领域:

交通出行、旅游住宿、餐饮购物、教育培训、共享租赁、金融服务等。

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

(二)深入开展“信用+民生”工作

完善民生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民生领域各项信用管理制度,推进相关领域信用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行业管理系统、应用场景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通互联。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及时记录相关主体履信守诺情况,加强民生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健全民生领域从业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依法公示相关信用信息。实施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管,科学开展信用评价,做好风险预警和提示,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相应监管措施,将信用状况与监督检查、补贴发放、评优评先、预算管理、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等相关联,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健全严重失信主体失信惩戒协同机制。

专栏5 诚信乡村工程

积极推动信用建设与乡村振兴、绿色发展融合。建立完善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生产、流通、环保等领域涉农信用信息归集。结合绿色生产、绿色经营、生态治理等内容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用评价,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农业农村项目申报、“信易贷”产品和服务获取、农产品推广等方面的应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推行绿色信用承诺,将村民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等行为纳入基层治理信用积分体系,让守信村民享受“绿色信用”带来的实惠和红利,实现信用正向激励和引导。大力推动诚信宣传教育进乡村,培育村民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

(三)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深化保障住房、劳动用工、养老托幼、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慈善捐赠等领域的信用管理。依法依规对弄虚作假骗取保障房等失信行为实施失信惩戒,对用人单位恶意欠薪、非法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并将相关失信主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用建设。完善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加强部门监管协同,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加强教育科研领域信用建设。健全教育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倡导诚信文化,完善教育科研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加强对民办职业院校、校外培训机构、幼儿托管机构等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协同监管。加大对学术造假、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侵犯知识产权、违规招生、乱收费等失信行为的失信约束力度。

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共用机制,为消费者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风险提示服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失信约束力度,规范信用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生态环保领域信用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信用归集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在用电、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政策和措施,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协同实施失信惩戒。探索以环保信用助推绿色金融发展,开展绿色低碳诚信自律承诺活动,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专栏6 信用试点工程

积极争取成为国家和省相关信用工作的试点城市,努力成为诚信中国、诚信江苏的种子库、试验田和创新港。继续发挥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示范作用,在制度建设、平台打造和应用推广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为信用工作深入开展进行实践探索。大力开展信用交通城市创建,全力推进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商贸流通、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推进各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发展特色,创新信用应用场景,运用信用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八、推动信用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

积极推进城市治理模式创新,促进信用与城市管理业务深度融合。建设南京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完善城市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通互联,推动信用监管数字化转型升级。开展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管理,健全城市管理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采用“通用+专业”的模式科学开展信用评价,加强风险预警提示,根据信用评价结果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措施,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制,实现全领域、全覆盖、全运用,提升相关主体的自律水平。拓展应用场景,提升服务水平,实施守信激励,引导更多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的共建共治共享。

专栏7 诚信园区(街区/社区)建设工程

推动诚信园区(街区/社区)建设。鼓励和引导园区(街区/社区)实施信用管理,制定园区(街区/社区)信用管理办法,搭建园区(街区/社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入驻企业信用记录,将信用信息应用嵌入园区(街区/社区)入驻筛选、评估考核、服务对接等环节。引入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对入驻企业开展信用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在扶持政策、配套基础设施和各类服务资源获取中的应用,联合园区(街区/社区)内生活服务、商务服务、共享租赁等机构,为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优惠便利。建立园区(街区/社区)信用合作机制,成立园区(街区/社区)信用联盟,探索建立园区(街区/社区)信用体系标准,促进入驻企业信用信息跨园区(街区/社区)共享共用。研究园区(街区/社区)信用指数,对园区(街区/社区)整体信用状况进行监测和预警。

(二)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创新“信用+基层治理”机制,将信用管理融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构建网格化信用管理模式。积极推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智慧社区等基层治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完善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完善重大社会风险预警体系,提高网格化监管和服务水平,推动问题隐患等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诚信自律机制,推进个人诚实守信。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平台企业等作用,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守信激励的力度,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主动参与社区服务和公益慈善事业,构建多主体共同参与的自治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增强守信居民(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专栏8 区域特色名片打造工程

推动各区结合实际,创新开展信用工作,按照“一区一特色”原则,打造各区信用工作特色名片。玄武区以“信用+旅游”为重点,深化信用服务场景应用。秦淮区以“信用+消费”为重点,拓展信用惠民场景和服务。建邺区以推动“信易贷”落地为重点,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鼓楼区以“信用+教育”为重点,推动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栖霞区以“信用+园区”重点,开展园区信用体系建设。雨花台区以培育发展科技型信用服务机构为重点,建立健全信用服务产业配套设施和政策体系。江宁区以推动制造业领域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为重点,搭建企业信用资本价值孵化培育和实现场景。浦口区以“信用村居”建设为重点,探索乡村基层治理创新。六合区以农产品信用溯源为重点,助力智慧农业取得实效。溧水区以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和惠民服务为重点,推动“信用+教育”落地。高淳区以供应链信用管理为重点,推动信用赋能螃蟹养殖产业。江北新区以制度创新提升自贸区信用服务能力为重点,建设信用经济先行先试区。

(三)推动区域治理一体化

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社会信用合作,开展重点领域跨区域信用奖惩机制建设和专项治理联合行动,推动信用服务机构互认,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深化与长三角地区其他城市社会信用建设的合作交流和资源共享。大力推进诚信南京都市圈建设,共商共建区域信用制度,推动都市圈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互通互联,依法依规建立都市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协同机制,打造区域信用服务业产业基地,推动信用要素在区域内顺畅流动。加快宁镇扬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推动信用评价标准和评价结果互认,构建信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信用应用场景共建共享的深度和广度,共育信用服务市场,加强社会联动宣传和诚信活动品牌建设。

专栏9 深化长三角信用建设示范区信用合作

积极建立与苏州、无锡、宿迁、杭州、温州、义乌、上海浦东新区、上海嘉定区、合肥、淮北、芜湖、安庆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联动机制,带头强化长三角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凝聚力、辐射力和带动力。以公共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全域旅游、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为重点,探索建立跨区域信用失信惩戒机制。以提升区域性信用服务产业发展质量为关键,探索信用服务产业基地共建、信用服务机构和人才共育、信用产品和服务共推,建立以信用为关键纽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推动信用要素在区域内顺畅流动。

九、弘扬诚信文化助力社会文明建设

(一)强化诚信宣传

推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利用重要版面或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互动访谈、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理念。强化“信用南京”网站在信用知识普及、诚信典型宣传、信用建设经验推广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运用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传播渠道,分众化具象化传播诚信理念,增强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发挥公益广告引领诚信文明风尚的作用,加大在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刊播力度。结合道德模范评选和各行业诚信创建活动,树立诚信典型、挖掘诚信案例,引导人们见贤思齐,使诚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宣传解读体系,采用“官方解读”和“民间解读”相结合的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社会信用体系政策解读工作。

专栏10 街道(乡镇)信用商圈建设工程

以打造“诚信街区”“诚信经营店”等诚信品牌为抓手,加快推进街道(乡镇)信用商圈建设。鼓励引导商家主动签订诚信公约、在显着位置公开信用承诺。依托社区自治应用平台建设完善商圈信用管理系统,结合公共信用信息和基层网格员采集信息建立商户信用档案,开展商户信用评价,生成商户“信用码”,推广“一店一码,亮码经营”;建立商圈信用指数,生成商圈信用地图,为消费者在选择商圈和商家时提供参考。结合商户信用评价结果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等信息开展商圈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对有失信行为的商户实施信用约束,将严重失信者逐出商圈。

(二)加强诚信教育

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形式的诚信主题教育,倡导诚信文化,普及信用知识。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作为任职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诚信理念,率先垂范,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开展社会信用知识普及。加强中小学和高等学校诚信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将诚信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提高中小学生诚信道德认知水平,增强高校学生诚信道德实践能力;向广大师生普及社会信用知识,能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知信用信。加强市场主体诚信教育,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加强重点职业人群诚信教育,在职业培训中强化诚信教育,不断增强医务、法律、财会、评估等各类职业人群诚信意识。

专栏11 未成年人诚信教育工程

秉承“诚信从娃娃抓起”理念,以诚信教育为切入点,打造未成年人诚信教育全国样板。推动诚信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构建诚信教育教材和课程体系,将诚信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紧密结合,组织开展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多样化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着力开发和出版适用于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诚信教育读物,向未成年人讲述诚信故事、普及信用知识,加强对优秀诚信教育读物的宣传推介。鼓励社会各界以诚信为题材创作系列电视网络节目、广告、儿歌、音乐、动画、游戏等,推动诚信元素广泛渗透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贯穿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品行养成的全过程。

(三)深化实践活动

持续开展“诚信万里行”“诚信爱宁”“宁诚信”主题宣传活动,综合运用线下集中宣传、调研走访,线上课堂、短视频挑战赛等形式和手段,推动诚信宣传深入各区各重点领域,提升公众对南京信用建设成果的知晓度。开展“诚信活动周”“诚信宣传月”“诚信做产品”等诚信主题公益活动,推进诚信实践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增强各类群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风险意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诚信大讲堂”,普及信用管理知识和方法。在修订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执业规则时,将诚实守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

专栏12 重点领域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程

以电信网络诈骗、国家考试作弊、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扶贫脱贫、交通运输、金融、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集中行动,针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启动提示、警示约谈程序,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和社会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和投诉举报渠道,督促失信主体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四)打造诚信文化

鼓励各类文化旅游场馆、诚信街区等将诚信理念和文化融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大力推介本地诚信老字号品牌,传递诚信经营理念。挖掘诚信历史典故、人物事迹,以现代化、大众化、多元化形式,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引导市民诚信自律,使诚信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彰显世界历史文化名城魅力。

十、强化保障措施,凝聚强大合力

(一)完善统筹推进机制

健全完善各级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机制。纵向加强省市区三级协调联动机制,横向加强部门之间沟通互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通的工作网络。各部门各司其职,厘清信用职责事项,健全日常信用建设工作组织推进机制。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力量,保障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二)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

加大对信用信息归集应用、信用惠民便企、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专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支持信用智库建设,强化信用体系基础理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城市监测体系等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用管理人才培养,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家人才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广泛动员各方力量

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将规划实施与年度工作要点有机结合,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任务,明确各区各部门工作职责,鼓励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规划实施全过程,开展规划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监督,确保完成规划主要目标任务。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南京实际,持续提升征信服务水平,不断深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效能,拓展长三角征信链应用广度,加快推进地方企业征信平台建设,全面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征信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民生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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