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正正经经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的HR来讲,相信对很多人力事务的处理已经游刃有余。那么,今天就来考考HR们关于带薪年休假的知识点,看看是不是真的都能答对。请看题:
1.带薪年休假十道判断题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2)带薪年休假可以由职工自行安排;
(3)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4)单位接触职工,当年度无需安排带薪年休假;
(5)带薪年休假不能跨年度安排;
(6)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7)单位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另行支付;
(8)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9)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0)劳务派遣的员工能享受年假。
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起看看正确答案以及解析。
2.带薪年休假判断题解析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可以由职工自行安排。(❌)
解析: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由单位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3)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4)单位解除职工,当年度无需安排年休假。(❌)
解析: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其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折算给予年休假,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5)年休假不可以跨年度安排。(❌)
解析: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单位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6)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7)单位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另行支付。(❌)
解析: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另行支付日工资收入的200%)。
(8)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9)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10)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只要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这个条件,就有权享受年休假。(✔)
看到这里的HR们,不知道以上问题你是否都答对了呢?如果是的话,那么相信你已经非常熟悉带薪年休假这个假期政策了。那么,对于其它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或者是其它假期的法律法规,不知道HR你是否也一样都能熟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