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值年后的第一轮招聘旺季,各公司都陷入了“抢人大战”之中。有的可能用较低成本就招到了比较心仪的人选,而有的却“平白无故”地摊上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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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2小时猝死,家属索赔140万
近日,上海某公司的HR通过中介公司急招了一位河南籍的操作工李某,可没想到新员工入职2小时便意外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可公司却认为李某仅到岗2小时,仍在“试工阶段”,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双方陷入激烈的劳动纠纷当中。
最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员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判断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基于用工这个客观事实。李某伟到岗工作2小时实际已与防护公司确立了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
所以李某的情况是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公司负责人也不得不再三衡量后做出了让步,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表示原因一次性支付人道主义补偿款。
新闻曝光后,网友们虽然也认定了事实,但是都纷纷对该公司表示了同情。
其中小汇也注意到,不少人对负责此次招聘的HR表示了担忧。
本来忙这一系列的招聘流程就已经够累了,谁都不愿意摊上这样的事,这不仅会让相关负责人受到内部处罚,引咎辞职,更会给个人留下严重的心理阴影。
那么,HR急招怎么办?下面小汇就和大家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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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急招后,员工刚入职,工伤认定能否生效?
刚看到这则“新员工入职2小时猝死”的新闻,很多人都为这家公司面临家属索赔的140万赔偿金捏了一把汗。
受疫情影响,虽然去年这家防护用品公司还因工期紧张,紧急招工。但事实上账上现金流,依然不足以支付巨额赔偿。
经当地司法所调解,最终90多万,通过工伤保险赔付,另外,该公司基于自身能力范围,给了5万的人道主义补偿金,这事才算告一段落。
有人可能好奇:
刚入职2小时,来得及买社保吗?没买社保,怎么通过工伤认定冲抵几十万的赔付金?
其实李某这么晚办入职,还这么快发生意外,照理说,公司是来不及办好社保的。
但只要此前李某有正常参保,当月29日入职的他,公司有为其正常续保,还是可以享受法定工伤待遇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而李某显然符合这一条件。
至于事后家属要求的140万赔偿是否偏高的问题,根据当地已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工作时间突发性死亡的赔付标准,一般在100万左右浮动(当地司法所副所长朱文女士采访时透露数据)。
另外也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合不合理,具体能给到多少,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赔付标准,就没有太大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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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急招怎么办?
新员工入职2小时猝死,家属索赔140万,这样的事情难得一见,遗憾的是,这家防护用品公司就撞上了。
幸运的是:正常缴纳的社会保险,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也让失去亲人的家属能有些许慰藉。
这凸显了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后,依法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重要性。
当然,这起悲剧也为广大HR招聘,尤其是急招敲响了警钟。那HR急招怎么办?
除了把好人才质量关,背景调查、入职体检等前期工作,都显得很有必要。
而且新人初到岗,有意识地进行培训指导、做好安全防护、合理安排工作任务,能使其更好地适应现行的工作内容和强度,这些步骤千万别省。
另外,实时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多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交流,排忧解难,才能让你辛辛苦苦招到的每一个人,在其工作岗位上持续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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