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地区已经公示了关于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通知,青岛市也不例外。那么,对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通知,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HR们需要知道哪些信息,同时又要整理哪些表单信息呢?
1.HR必读的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时间
3月31日之前,劳务派遣单位向人社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人社部门对报告事项进行核验。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分公司向工商注册地的区市人社部门报告。
4月1日至4月9日,各区市人社部门汇总本辖区情况并上报市人社局。
4月12日至4月15日,市人社局汇总全市情况并上报省人社厅。
2. HR必读的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形式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核验检查实行全程网办。劳务派遣单位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劳动关系”模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选择“劳务派遣网上年检”,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人社部门在内网审核劳务派遣单位提报的信息和资料,并及时反馈核验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3. HR必读的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列入此次核验范围,相关数据的提报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分公司以总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判断。
4. HR必读的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内容
(1)劳务派遣经营情况以及财务审计报告;
(2)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
(3)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4)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5)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6)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7)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5. HR必读的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相关说明
(1)经营情况报告。无指定格式,但应包括核验内容的全部基本情况。
(2)财务审计报告。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分公司,由于无独立核算能力,可不提交此项。
(3)工资发放凭证。提交2020年1月至12月的工资原始记账凭证、明细以及出具的劳务派遣发票。
(4)参保缴费凭证。提交2020年1月至12月的《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
(5)劳务派遣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按照表格填写即可。
(6)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按照表格填写即可。
(7)劳务派遣协议。该项主要审查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各区市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材料份数。
(8)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材料。无指定格式要求,各劳务派遣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自查结果。
(9)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仅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及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10)系统限制附件为Word文档,单位可以把材料拍成图片复制到word中进行上传,单个word文档大小应小于1000KB。劳务派遣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需下载Excel表格,表格模版在对应附件名称下方下载。
虽说企业HR主要的任务是更好地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但是了解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相关政策也是不能落下的,因此,希望以上内容能让青海市劳务派遣的HR们快速掌握该政策,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