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广州市财政局转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设规〔2019〕42号),那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关键角色的HR们,应该关注哪些信息呢?
1.HR需关注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
据悉,符合条件的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继续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号)文“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规定,即按受影响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我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再乘以6个月予以返还。
2.HR需关注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
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受影响企业在具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设规〔2019〕42号)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与本企业2018年平均参保人数相比,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时企业岗位流失率不超过30%;
上述企业岗位流失率计算公式为:企业岗位流失率=(1-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时上月底参保人数+企业2018年平均参保人数)✖100%。
(2)提供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3.HR需关注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规范
(1)劳务派遣企业不得申请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
(2)符合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但按粤人社发〔2015〕54号申请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参保企业,可选择退回稳岗补贴,申请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
以上就是关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通知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广州市HR小伙伴们提供一些帮助,从而更好地节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做好人力资源管理本职工作。